太原人才落户新规 凭证明全家可随迁

2018-10-08 09:27 来源:

\

  6月12日,太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太原市最新“放宽人才户口迁入的政策”,据悉,这是太原市在人才落户方面“大胆突破”,将落户与就业脱钩,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实行“先落户后就业”,且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准落地。   

  降低人才落户门槛

  留学归国人员,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专科以下学历只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本科学历只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也可直接落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落户则不受年龄限制。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迁入区、县(市)各公安派出所人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或居民家庭户。其中,申请迁入区、县(市)各公安派出所人才集体户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及以上等级技能人才条件申请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申请迁入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家庭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书面说明;配偶、子女、父母随迁,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必另行提供证明。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分享到:0